欢迎访问
设为首页 | 收藏本站
今天:
您所在的位置:首页 > 新闻 >

四川甘孜州色达县公安破获首起跨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

时间:2023-12-13 18:02:31 来源: 阅读量:9148

四川甘孜州色达县公安破获首起跨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

(李浩源 康甘定)近日,色达县公安局在甘孜州公安局相关警种部门的大力协助下,成功破获首起跨省生产、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。 

基本案情:2023年8月,色达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在开展县域食品领域“两超一非”集中宣传和整治工作中,得知辖区群众陈某通过微商在四某某处购买了一种叫“Tina”的减肥咖啡,收到货后发现产品包装无中文标识标签,扫描包装上的二维码后也未显示产品信息和商家信息,食用后出现头晕、拉肚子、恶心等不适反应。随即,色达公安联系专业检验机构对该产品进行了检验。经检验,确定送检的样品为食品,其中含有国家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违禁物质。了解案件后,色达县局党委高度重视,赓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、循线深挖、专案经营,并要求要以“零容忍”的态度严打食品安全犯罪,坚决治理食品领域“两超一非”乱象,切实守护好农牧民群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

经依法侦查查明:2023年3月以来,四某某从网络上得知减肥固体咖啡饮料可以瘦身减肥后,明知该产品不是正规合格产品,且知晓销售该类减肥产品是违法犯罪行为,仍然多次从网络上购买“Tina”、“小双人”固体咖啡饮料后向州内、州外多地不特定消费人群销售获利。经委托专业机构检测,在四某某处查扣的“Tina”固体咖啡检出该产品中含有国家禁止添加的“西布曲明”违禁物质。为进一步查明案情,实现“挖源头、端窝点、斩链条、捣团伙”的工作目标,专案组循线追踪,根据相关线索奔赴安徽、河南省等地继续开展线索摸排工作,专案组经过2个多月缜密侦查、循线深挖、抽丝剥茧的攻坚下,一个涉及跨省生产、销售有毒有害减肥产品的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。 2023年11月28日,收网时机成熟,由甘孜州公安局、色达县公安局抽调的10余名精干力量分成3个抓捕组,分赴四川康定、安徽亳州、河南洛阳展开了跨省抓捕行动,5名涉嫌生产、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,并成功捣毁一处集生产、包装、销售为一体的有毒有害减肥咖啡加工窝点,现场查获并扣押多功能自动分装机1台、搅拌机1台、塑料封口机1台、打码机1台、计量称2台、运输用涉案车辆1台;扣押用于非法添加用的疑似西布曲明原料100余克、利尿剂7.5公斤;扣押用于加工涉案物品的奶茶、咖啡粉等原材料15袋共375公斤;扣押加工成品“减肥咖啡”4380余袋共109500余小包(约1.074吨);产品包装袋、包装盒、防伪商标二维码、产品说明书等材料若干。

经核查,该案涉嫌生产、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嫌疑人王某某、宋某、四某某为了牟取暴利、扩大生产、销售规模,通过网络广招全国各地区域代理,在多个网络社交平台上发布瘦身虚假视频、图片信息,让肥胖困扰群体、年轻爱美女性深信其销售的减肥咖啡能快速瘦身的诱惑,犯罪嫌疑人王某某、宋某、四某某销售该有毒有害减肥产品涉及国内多个省市区县,销售量达3吨多,销售额达200余万元。

目前,王某某、宋某、四某某等涉嫌生产、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嫌疑人5人已分别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该案件的侦破,实现了原料、生产、包装、销售合伙人、销售代理共5个层级一网打尽,彻底摧毁该犯罪团伙。

法律链接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、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、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,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、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,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。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、销售假药的,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本条所称假药,是指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、非药品。

来源:平安色达


版权与免责声明
【慎重声明】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“四川观察在线”的所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 如因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,请在30日内进行!

最新文章